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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4章(3 / 3)

生气。”宋兰芳也不清楚田艳艳是怎么想的。照理说她嫁给柳老板,手头不缺钱,为什么还会回娘家争拆迁款呢。

感觉田艳艳跟柳老板结婚后,整个人像换了一个人。

林琼华倒是没那么多想法,“田家本来就有她的地,她拿回自己的拆迁款,天经地义。”

宋兰芳看着女儿,面露古怪,“照你这么说,我和你在大林村分到的两亩地也得给你姑姑?”

林琼华陷入沉思。咦,妈妈说的话也有道理啊。

宋兰芳见她不懂,就道,“我们市的田都是1983年分的。那时候还没有你。我还没结婚,分到的田在梅花村。我嫁给你爸,分家的时候,你爷奶还是分给我们三亩地。分给我们的两亩地其实是你姑姑们的。”

林琼华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。这么说他们还得把拆迁款分给姑姑们?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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